刑法第102条规定,犯背叛国家罪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113条规定,犯背叛国家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56条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二、背叛国家罪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主权是国家存在、发展和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领土是国家主权的物质基础。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国家独立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是保证国家安全的关键。
2、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勾结外国的行为,即行为人以各种方式与外国联络,进行组织、策划等活动,这是手段行为。勾结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暗中接触,信-电往来等等。
这里的“外国”,是指外国的政府、政党、政治集团以及他们的代表人物。另外,根据刑法典第102条第2款的规定,与境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也以本罪论处。
二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与外国签订卖国条约,出卖国家利益,勾结外国敌对势力向我国发动侵略战争,组织傀儡政府等等。
本罪是行为犯既遂,构成本罪并不要求造成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实际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而且不论是处于暗中策划、秘密接触的预谋阶段,还是将计划付诸实施,都成立本罪既遂。
3、本罪的主体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在党和国家机关中职位较高,掌握党和国家重要权力或者有较高社会地位,较大政治影响的人。
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如非法政党、非法组织的成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所以综上全文的描述可以得知,公民一定要爱护自己的国家,即使中国公民移民到别的国家也不要对自己的祖国——中国进行抹黑和诋毁,免得遭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