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要求条件: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1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
(二)大龄失业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指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之日起,连续失业满半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四)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毕业两年内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致其失去土地或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申请人需提供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征用证明及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关于征用土地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六)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指退出现役未纳入政府安置计划或就业转失业,并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七)登记失业的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独立抚养未成年子女上学读书,且登记失业的父亲或母亲。
(八)登记失业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劳动模范持能证明其劳动模范身份的有关证件或文件;军属指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配偶或父母);
烈属指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子女、配偶或父母),需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九)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的残疾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未实现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额度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的解决实际上解决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收入不高,但会严格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实际上还有一种待遇,也可称为潜在的收入。
就是国家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即这笔本该个人出的那部分钱,给予不超过应缴额度2/3的补贴。多数人可获得三年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