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复查结果,可由医生再次开具修养证明。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休息能开几个月证明
由医生根据伤者伤情判断需要静休多久。
首先应当在出院证明上注明需要继续治疗,并休息多长时间,才能获得相应的误工费赔偿。
其次,如果需要护理的,还应让医院开具出院后仍需护理的证明,需注明几人护理,护理几日,才能获得出院后的护理费赔偿。
最后,如果需要补充营养的,还需在证明上注明需要补充营养,才能获得相应的营养费的赔偿。
二、出院的注意事项
①受害人出院时应向医院索取下列资料:
1、住院病例,
2、诊断证明书,
3、检查的X光片及CT片,
4、检查报告单,
5、住院收费收据及收费明细。这些资料都应当是原件。
②出院时应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 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 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
(上述两项涉及到护理费的计算)
3、 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误工费的计算)
4、 后续治疗费需多少钱,如补颅手术、取内固定物费用等等;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 出院后是否需要营养支持;
(本项涉及到营养费的赔偿)
三、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