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等级
根据志愿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和其他相关条件,星级青年志愿者认定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一星志愿者、二星志愿者、三星志愿者、四星志愿者、五星志愿者。
志愿服务时间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志愿四川等志愿服务记录平台的数据为准。鼓励将纸质载体等形式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信息录入到信息系统。
二、认定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真履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义务。
(二)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其中:
1.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可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2.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可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3.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可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4.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可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5.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四星志愿者,经过评选,可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三、认定机构
(一)县(市、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一星和二星志愿者的初审工作。
(二)县(市、区)团委负责一星和二星志愿者的审定、公示工作。
(三)市(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三星和四星志愿者的初审工作。
(四)市(州)团委负责三星和四星志愿者的审定、公示工作。
(五)四川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五星志愿者的评选工作。
(六)四川省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五星志愿者的审定、公示工作。
(七)中学(中职)学校团委负责本校一至二星志愿者初审、审定、公示工作。三至四星志愿者的初审、审定、公示工作由学校所在市(州)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团委负责。
(八)省直属团(工)委,高校、高职学校团委负责本单位(系统)、本校一至四星志愿者初审、审定、公示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一)志愿者满足星级对应的服务时长要求后,在“志愿四川”平台自主发起星级志愿者认定申请,由对应认定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初审、审定。
(二)认定机构须对星级志愿者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由平台生成星级志愿者电子证书。
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可按需在“志愿四川”平台申领纸质证书。
(三)获得星级认定的志愿者,可以按规定享受星级志愿者相应成长、校园、公共服务、信用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并择优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