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煤气罐使用规定?
2021-03-01
餐饮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严禁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2、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3、自然气化时,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气瓶间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规定的“二级”;应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至少配备2具8KG干粉灭火器。
4、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室内地面的面层应是撞击时不发生火花的面层;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5、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6、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燃料。
7、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2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2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8、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2.0米,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1.5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9、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的设计、敷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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