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四同”人员范围
2020年1月17日以来,曾经接触过武汉籍(武汉来淮,1月4日离开武汉)人员,发生过“同室、同车、同餐、同桌”情况的人员。
同室:曾经一起室内(面积30平方米以内)聚集过,在一个家庭(全屋内)生活过;
同车:曾经共同乘坐火车一列车厢、公交车、私家车、网约车等。
同餐:曾经一张餐桌聚餐过,或在室内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餐厅就餐过;
同桌:曾经在一起开过会、一张桌子说过话。
二、实施“三同时”措施
淮北市内居民应主动检索自己是否曾经有过“四同”情况,立即报告并实施自我隔离。各级各单位要主动采取措施,共同实施“三同时”。
(一)“四同”人员同时向社区(村居)主动报告。居民通过自我检索、回忆、摸排发现自己符合“四同”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社居(村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接触情况、接触时间、身体状况、家庭人员情况等。
社居(村居)要立即登记造册,向县区指挥部汇总报告。
(二)对“四同”人员同时实施居家隔离措施。居民符合“四同”情况的要立即实施居家隔离措施,在家庭内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如条件不允许,至少保持1米距离),自我佩戴口罩,拒绝一切探访;
限制活动,最小化和家庭成员活动共享区域,家庭成员进入同房间应佩戴口罩。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应立即报告社区协调救护车(市区由市120中心负责,乡镇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转运至市15家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隔离期间,必要时由社区(村居)提供三餐保障。隔离观察期从最后接触之日起14天内。
(三)对“四同”人员同时落实包保责任制。社区(村居)接到“四同”人员报告后,立即安排责任干部和社区医生(村医)前往核实检查,测量体温,按照我市部署的重点人员包保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1月17日以后从武汉来淮的人员也同样采取“三同时”措施。同时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对前期摸排掌控的武汉来淮人员情况进行再次核查,重点是抵达淮北后(2020年1月17日后)通过“四同”形式接触的市内所有人员,由包保责任人进行核查并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上述人员实行“三同时”措施。
开展“四同”重点人员摸排和实施“三同时”措施是我市当前和下一步控制疫情发展的最重要措施,全市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重心转移到对“四同”重点人员实施“三同时”措施上来。
全市居民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充分掌握个人健康状况,如实报告“四同”情况,主动做好“三同时”。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重,为“四同”人员落实“三同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关心帮助自我隔离人员,确保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请各县区指挥部将“四同”重点人员摸排和实施“三同时”措施情况汇总(附表2),每天中午12点前报市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