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是主持人有别于播音员的重要特征。主持人的特点是相对于有声语言为手段进行大众传播的播音员的语言状况而提出的。
而播音员是将文本文字内容和书面语言转换成有声语言的过程,他(她)们的播音内容主要是以书面手稿为依据。主持人则要用有声的语言再加上一些肢体语言对整个节目的过程进行把握,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
一、传播形式不同
1、节目主持人
传播在本质意义上应是服务于受众,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是一种朋友式“平起平坐”的关系,传播过程也是一个双向交流、互相沟通和默契配合的过程。
2、播音员
采用的是以传播者为中心,居高临下,单向进行传播。
二、工作职责不同
1、节目主持人
是“一对一”地主持方式,直接与观众交流,主持人在节目中处于主导地位,参与节目的编导、策划、拍摄、主持的全过程,贯穿节目的始终,同时对稿件有某种修改权,对节目内容的取舍有决定权,在节目中起到“灵魂”的作用。
2、播音员
是在演播厅“照本宣科”,以记者、编辑所写的稿件为依据,融合进个人的思想修养、文化修养、播音艺术修养进行分析、理解和感受稿件,然后运用正确的语调、语气、音色、节奏、重音、停连等语言技巧,对有声语言进行再创作。
三、角色定位不同
1、节目主持人
(1)是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出现在节目中,以“我”为鲜明特征,这个“我”是有个性、有情感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儿,主持人在节目中展示真实的自我、个性的魅力,以“我”的身份向观众讲述“我”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
(2)而且节目主持人的“我”不同于生活中的“我”,因为每期节目“我”不可能独立完成,而是一个由摄像、撰稿和制作等人员组成的集合体,“我”是这个节目集体创造的,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所以节目主持人要正确处理好真“我”和非“我”的关系,促使自己与所主持的节目融为一体。
2、播音员
(1)不管在哪类节目中,播音员或是以党和政府的代言人的身份,或是以节目代表的身份出现在屏幕上,然后向观众宣读国家的政令法规,或者转述记者的所见、所闻、所感。
(2)因此播音员既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出现,也不是以稿件作者的身份出现,而是以一个党和政府的宣传员的身份出现,有时甚至代表党和国家权力部门播音,播音员在播音时要从容不迫,寄激情于平静之中,具有冷静、客观、忠实、充满自信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