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兰州养老金调整方案
1.按照2974元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养老金,即每月增加140元;计算公式:2974元+2974元×5%=2974元+140元=3114元/月
2.以本人调整前养老金额度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计算公式:因为每个人的额度不同,可由个人计算。
温馨提醒:按照该调整办法测算,兰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300元。
二、高龄企业退休人员津贴发放标准
1.对在2018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
2.对在2018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3.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发10元;
4.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低于90元/月的,补齐到90元/月。
5.对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三、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发放标准
凡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一年不计发。
①对于9月30前已在兰州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从10月起发放。
②2018年10月1日后在兰州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自其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四、高级职称人员养老津贴发放标准
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高级职称津贴:
今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今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0元;
2.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和不分正副高的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加发800元。
备注:2018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享受高级职称倾斜性调整的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津贴,低于上述标准的予以补齐。
相关须知
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原底前退休、仍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
②但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高龄津贴不计增社会医疗保险费。
③1月后退休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不再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4、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已经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可以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不满60周岁的,如果不按规定参保缴费,则不能享受相应待遇。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符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办理申领手续;
2.然后由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审查,报送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定。
3.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金转进合作银行按月划入参保人银行存折(卡)。
领取额度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6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政策实行。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1.基础养老金:
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另:兰州市2017年月人均养老金为2500元/月。
养老金领取点判断
① 保险在户籍地的,退休后当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兰州,工作也在兰州,养老保险也一直在兰州缴纳,那等你退休的时候,在兰州办理养老金领取
② 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工作在兰州,养老保险一直在兰州缴纳,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就可以在兰州办理养老金领取
③ 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兰州,临退休时工作在河北,可是在河北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足10年,那么,如果你在上一个工作地兰州满10年,你就可以在兰州办理养老金领取
④ 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在兰州工作了8年,在深圳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时候,每个地方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都不足10年,那你只能回户籍地河北办理养老金领取了
⑤ 多地缴满10年,在最后一个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地在兰州,分别在河北、深圳先后缴费满10年,最终领取地为深圳
⑥ 交不够年限,退休可以直接把钱取出来
到了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社保部门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⑦ 累计10年领取地的决定条件是什么
必先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累计10年领取地区的决定条件
比如你刚开始在兰州工作3年,去了深圳,之后又回来了,只要累计在兰州缴纳满10年,就可以在兰州办理养老金领取
⑧ 缴的一样为什么到手的却不一样
因为退休金的计算不仅和你,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保平均工资有关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2018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
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按2017年度甘肃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26元/年)核算,最高缴费基数按照300%为16431.5元,最低缴费基数按照 60%为3286.3元。
即2018年度兰州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286.3元,上限为16431.5元;
2018-2019年兰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2.41元,个人缴12.41元。
2018-2019年兰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兰州市社保中心。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4楼
电话:0931-12333
领取年龄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温馨提示:
1、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基本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2、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
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3、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