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拉新算是网络犯罪吗?
2021-05-03

这个问题要回答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什么是京东拉新?

从字面上理解,京东拉新就是帮京东商城招揽新用户,就是拉从来没注册过京东APP的人来注册京东APP,用于网上购物,新用户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或者优惠。

二、京东拉新怎么操作?

现在大多数平台基本上都需要实名注册(当然包括微信、QQ、微博等认证),一些人利用京东平台对于新用户首单满减的优惠活动,有的与京东平台合作,有的利用平台管理上漏洞,在平台上“拉新”注册新用户,而得到优惠——新用户可得奖励金额或满减优惠。

三、哪些人可能构成犯罪?第一类:第一手提供新注册手机号的人,主要是手机店老板;第二类:微信、QQ等群主。

简单介绍一下:上面也说了,想要获取优惠或者返利,首先必须是新用户,那么新用户如何而来?最为方便的就是利用手机号码注册新用户,这就需要大量新办理的尚未用来注册京东用户的手机号。

可想而知,这些手机号码从哪里来?首先就是拥有第一手资源的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人员;这些人员建立微信群、QQ群,群主在群内发布相关信息“能提供新用户手机号即可获得佣金X元,一旦注册京东新用户成功之后再支付Y元”,群主也可以从中间获取提成(这个提成基本上都是上家支付),最后由群主统一将新注册手机号码发到群里,上家得到手机号码后,开始注册新用户完成京东APP注册,那么犯罪嫌疑人孙玄玄就是最后完成京东APP注册的人。

四、这些人分别可能涉嫌什么犯罪?

第一类:第一手提供新注册手机号的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类人:微信、QQ等群主;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类人:上家也就是从微信群、QQ群获取电话号码最终完成京东APP注册的人。

这类人能否构成犯罪,主要看这些人对第一类人非法获取他人电话号码是否明知?是否主观意愿?同时也要查明是否与京东商城存在业务上的合作,如果有业务上的合作,即是合法经营。

即使是因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法律规定外公民个人信息的,而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下的也达不到入罪标准。

因此说京东拉新不一定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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