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的老师又有好消息,今年7月份乡镇工作补贴将有大的提高。
在刚刚下发的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分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逐步实现乡镇工作人员平均收入高于县直同级人员20%以上的目标。
根据文件中的人员范围规定,乡镇工作的教师也在本次执行范围内。补贴标准明确规定,2021年7月起增发需提高标准的40%,2022年1月起、2023年1月起分别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发需提高标准的30%30%。
按照以上步骤,自2021年7月起,对原乡镇工作补贴增发标准进行调整,同时保持原执行的“每增加1年,月增发标准提高10元”的政策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一般人员(含一、二级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人员,科员及以下事业管理人员,助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工人,试用期、见习期人员),2021年7月起调整为540元/月,2022年1月起调整为795元/月,2023年1月起调整为1050元/月。
(2)乡科级副职及享受同等工资待遇人员(含乡科级副职职务层次人员,三、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人员),2021年7月起调整为584元/月,2022年1月起调整为872元/月,2023年1月起调整为1160元/月。
(3)乡科级正职及享受同等工资待遇人员(含乡科级正职职务层次人员,一、二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人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7月起调整为652元/月,2022年1月起调整为991元/月,2023年1月起调整为1330元/月。
(4)县处级副职及享受同等工资待遇人员(含县处级副职职务层次人员,三、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人员,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7月起调整为800元/月,2022年1月起调整为1250元/月,2023年1月起调整为1700元/月。
(5)县处级正职及享受同等工资待遇人员(含县处级正职职务层次人员,一、二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人员,正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7月起调整为960元/月,2022年1月起调整为1530元/月,2023年1月起调整为2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