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设置规范
党政办发〔2020〕34号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设置规范
接通知,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公益广告设置标准有所调整。根据通知内容,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现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设置规范》如下:
一、总体目标
广泛刊播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按照“除旧布新、全面覆盖”的原则,深化细化公益广告宣传方案,在新闻媒体和各类社会载体上加强公益广告宣传,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广大群众文明素质,营造浓厚创城氛围。
二、设置要求
突出用好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交站牌、地名牌、建筑围挡、道路隔离护栏、灯杆道旗、楼宇电视,以及城区主要广场、公园、汽车站、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比如LED显示屏、播放视频动画、平面广告、立体广告等图文并茂的载体),根据不同地点、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主题。
要彻底清除内容过时、脏污破损、设置不合理、质量不佳的公益广告,并根据最新的测评标准和要求进行更换优化。既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宣传,又要兼顾其他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合理布局各类公益广告比例,相互补充、相互呼应。
要把思想性、观赏性、耐久性有机结合,注重宣传展示效果,既不能一味求多求密,又要按照最新的测评标准和要求,达到“抬头可见、驻足可观”的效果。
三、点位规范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1.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其中每隔500米至少有1处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和1处关爱未成年人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创城办、村建城管办)
2.沿街商铺、营业厅、机关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等可宣传载体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50%以上。(责任单位:相关单位)
3.每隔500米至少有1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创建、关爱未成年人、市民文明公约、志愿服务等)。
(责任单位:创城办)
(二)公园广场、景区景点
1.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其中每5处公益广告至少有1处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和1处关爱未成年人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
2.每个入口显著位置至少有1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入口相隔500米的至少要有2处)。
3.广泛设置文明告知、文明提示、文明规劝、文明旅游等尊德守礼提示牌。
4.景点景区广泛设置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在显著位置张贴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展示“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和“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
责任单位:村建城管办、文体旅游办、相关单位
(三)居民小区
1.小区进口、出口处显著位置(进门100米视野范围内)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市民公约、“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至少各1处。
2.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空间,在服务中心外墙、室内墙,每栋居民楼的外墙,每个单元门的进门口,电梯内,小区道路、花坛、停车场、体育健身路径、文体活动室、露天广场等公共场所广泛设置展示“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和宣传雷锋精神、邻里守望、关爱未成年人、凡人善举、身边好人、孝亲敬老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鹤伴社区
(四)建筑围挡
1.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和关爱未成年人,并合理选择其他主题“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公益广告设置要做到位置显著,主题突出,画面鲜亮,平整无痕,规整美观,与围挡墙体相结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选用材质应坚固耐用。
对已设置公益广告的建筑工地,如有破损、褪色等有碍观瞻或设置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要按照要求更换或补充相应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村建城管办
(五)公共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充分利用空间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其他主题公益广告。
3.设有道德模范或疫情防控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设置独立展板不少于5处,道德模范不少于5名)。
4.有明显禁烟标识。
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办、退役军人事务站
(六)学校
1.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20米范围内)展示学生守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测评人员不进入学校就能看到。
宣传载体不少于2种)。
2.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栏,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有反映校风校训、校园文化(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显示屏等载体(至少2种)。
3.校园、食堂、楼道、校内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宣传。有美德少年或新时代好少年事迹宣传。
每间教室有学生守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
4.有明显禁烟标识。
责任单位:西董学区、中学、小学、幼儿园
(七)医院
1.在显著位置(医院每个门口20米可视范围、门诊大厅1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等内容至少各1处。
2.在显著位置(门诊大厅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行业规范。3.在显著位置(门诊大厅入口处)设置卫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
4.医院内部适当设置公益广告,既有统一规划设计,又有自创作品,内容要涵盖“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5.有明显禁烟标识。
责任单位:卫计办、精神卫生中心
(八)政务大厅
1.在显著位置(入口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诚信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等内容至少各1处。
政务大厅内部每隔20米设置1处公益广告,既有统一规划设计,又有自创作品。
2.在显著位置(入口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行业规范。
3.有明显禁烟标识。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九)商场超市
1.在显著位置(入口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诚信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等内容至少各1处。
2.在显著位置(入口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行业规范。
3.商场超市内部每隔20米1处公益广告,既有统一规划设计,又有自创作品,突出诚信主题,内容要涵盖“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4.有明显禁烟标识。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十)农贸(集贸)市场
1.在显著位置(入口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诚信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等内容至少各1处。
2.在显著位置(入口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行业规范。
3.市场内部每隔20米1处公益广告,既有统一规划设计,又有自创作品,突出诚信主题,内容要涵盖“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及“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3.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栏,集中展示商户证照、诚信商户等内容。
责任单位:村建城管办、各相关村
(十一)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供水、供电、供气)营业厅
1.在显著位置(门口可视范围内)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诚信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等内容至少各1处,网点、营业厅内公益广告总数不少于5处。
2.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门口可视范围内)。
3.有明显禁烟标识。
(十二)宾馆饭店
1.在显著位置(大厅入口20米可视范围)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在电梯间、电梯口、走廊等场所广泛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既有统一规划设计,又有自创作品。
2.在显著位置(大厅入口20米可视范围内)展示行业规范。
3.宾馆餐厅和就餐房间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拒食野味”等温馨提示。
4.有明显禁烟标识。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十三)高铁站、汽车站
1.在显著位置(进站口20米可视范围、候车大厅)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站内广泛设置公益广告,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既有统一规划设计,又有自创作品。
2.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进站口大厅20米可视范围内)。
3.有明显禁烟标识(进站口和站内显著位置)。
4.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责任单位:交运所
(十四)公交车、公交车站点
1.公交车在车身或车厢内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
2.公交车站点:每5处公交站点单面必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处“健康文明 有你有我”、1处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公益广告和1处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双面设置公益广告数不低于公交车站点版面的50%。
3.其他:公交站点候车亭、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告位、车载电视要刊播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
西董街道党政办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