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制和总统制有什么异同?
2019-12-21
简单地讲,美国施行的三权分立制度,即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三权在权力大小上没有等级,相互制衡.行政权由总统行使,总统由全国选民选举产生,对全体选民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行使.参议院由每个州推荐两名,共100名.众议院则按各州人数的多少进行分配.司法权由法官行使.总统与议会及法官在权力的行使上相互牵制,但总体上讲,总统的权力正逐步扩张.
日本施行的是责任内阁制,即保留天皇的最高礼仪象征权,对外代表日本国家,但没有实际权力.实际权力由首相掌握.首相的产生由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任命产生,作为政府的首脑,内阁中的其他成员由首相任命.内阁对议会负责即政党只要获得大选的胜利就可以控制议会和内阁.
美国的制度和日本的制度主要区别在于:
1,国家首脑不同.美国是总统,日本是天皇.
2,政府首脑不同,美国是总统,日本是首相.
3,政府首脑的产生方式不同,美国是通过全国大选,政党只要在总统大选中获胜即可控制政府.日本则是政党通过议会大选的胜利来进行组阁.
4,直接负责的目标不同,美国总统对全体选民负责,日本首相对议会负责.
5,议会的权力大小不同,美国议会的权力相对于日本议会的权力要小.
等等,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美国和日本在政治制度方面有很多差别,限于篇幅,不能详细谈,如感兴趣可以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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