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是不可以放现金的,现金可通过汇款、转账等方式给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局的有关规定,禁限寄物品公告如下:
一、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1)各类武器、弹药。
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各类易爆炸性物品。
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
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
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
如铀、钴、镭、钚等。
(6)各类烈性毒药。
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各类麻醉药物。
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
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9)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13)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二、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国际邮件要遵守我国和及寄达国(地区)海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出入境等管理机构和航空运输等方面的规定。
邮寄化工产品请到指定网点,邮寄时请填写“邮寄化工类及液体类产品保证书”并提供省级以上相关产品检验部门出具的确属非危险品或妨碍公共卫生物品的鉴定证明,寄件人为个人的,还须提供产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