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谁负责危险源辨识?
2021-12-05
1、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确定公司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
2、 安全环保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办法,并实施监督,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的管理工作。
3、 生产准备中心负责生产准备、生产指挥、开停工等异常和紧急状态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组织确定重大风险,制定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 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建设、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检维修等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组织确定重大风险,制定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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