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生去忘记> 先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梗概: 有一个名叫“刘百田”的香港富商,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早死,一个是纯粹的纨绔子弟。
大儿子、大儿媳英年早逝,刘百田的太太也因伤心过度不久离开人世。小儿子婚后仍不安分,结果老婆跑去国外,剩下独子“刘根宝”如同孤儿一般。
于是刘百田便带着大儿子的女儿“刘嘻哈”(又名:刘捡宝)以及刘根宝来到了广州发展。刘嘻哈喜欢画漫画,结识了一个同样爱画漫画的女友“兔子”,两个人感情甚好。
刘百田为孙女刘嘻哈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曹宁宁”,是广东某副省级领导的公子。两家对这次“强强联合”的婚姻很是期待!曹宁宁开始不喜欢刘嘻哈,但见过本人后越发心生好感。
而刘嘻哈却早已心有所属,她喜欢上了一个曾经替他看过急症的医生“苏光夏”。可惜苏光夏有女友,并且苏很明确地告诉刘,即使没有女友也不可能喜欢她。
刘没有因为苏伤了她的心而嫁给曹,但她毕竟还是嫁了,却是因为一个在他们照顾刘根宝的男保姆——“何四季”。 何四季来自云南的一个偏僻农村,到广州是为了改变生活,但一下火车生活就先把他给改变了。
四季在东站给公安当“盲流”给扣了,在拘留所结识了广西人“韦北安”,韦北安见他初来乍道人生地不熟,就带他回了广西人的老巢——位于石牌的城中村。
到那儿之后,他才知道这帮人是“砍手党”。他并不想同流合污,也出去找过几分工,但工作几个月给人欺负了不说,连工钱都没要着,无奈下只好回城中村给广西人做厨子。
何四季在菜场无意中结识了给刘百田工地做饭的厨子“米伯”,凭这样的机会跳槽到了刘百田的工地当厨子。一日,何四季无意中被视察工地的刘百田看中,让他去刘家当男保姆负责照顾刘根宝。
何四季开始做得挺好,不久他家里来信说父亲得了肠癌。他求刘家管家帮忙,管家要他打消念头,说既然得了这个病不是一万、两万可以治好的(指的是还有癌变的可能)。
另外,之前签了合同,说刘家替他代管工资,主要是怕他不做跑了。结果何四季一急,就抱着孩子跑到陈中村找广西人借钱,有个广西人得知他抱来的是大富豪的孙子,就想乘机绑架孙子敲一笔。
何四季开始并不知道他们的阴谋,无意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才恍然大悟,由于他本质不坏所以主动报案,又为了不连累曾经帮过他的广西人,便说是自己绑架了孩子,然后就被警察抓走了。
刘嘻哈求爷爷不要起诉四季,但刘百田反而误会刘嘻哈爱上了四季,更觉得四季是心头大患!实际上刘嘻哈和他只聊过一次天,并没有过太多交谈。
只是因为何四季的指派律师找到刘嘻哈,她才帮忙劝说。结果刘百田和嘻哈做交易,说只要她嫁给曹宁宁就撤诉。刘嘻哈为了和爷爷赌气照做了,但爷爷并没有真正撤诉,并告诉她不应该相信任何人!何四季被判了8年,送到新疆劳改。
刘嘻哈因为爷爷欺骗了她,所以从此和家里断绝往来。 刘嘻哈虽然不喜欢曹宁宁,但小日子也过得可以。但偏偏曹宁宁的前女友出来搞搞震,有意拆散他们夫妻。
刘嘻哈与曹宁宁分居了,住到了女友“兔子”家里。刘嘻哈出生在富裕家庭,之前从来没正经找过工作。现在她和家里决裂,又和老公分居,经济上彻底断炊,为了生活不得不四处找工,起初那段日子过得真是穷困潦倒。
与此同时,兔子一次无意间撞见失意的苏光夏,原来他的女友另攀高枝嫁给别人了。这下兔子成了苏光夏的医生,两人渐渐就好上了。
刘嘻哈察觉后一怒之下搬出了兔子家,从此自个人在外面打拼。 这个局面维持了十年,十年后刘嘻哈成了小有名气的漫画家。
刘百田虽然没有主动向孙女投降,但这么多年来一直在默默关注她,看到她终于取得了一点成绩很欣慰,加上刘百田感觉自己年老体衰,于是把900多亿财产全部转到刘嘻哈名下。
孰不知,这下给刘嘻哈带去了居大麻烦。刘嘻哈的生活再也不能平静,每天被狗仔围追堵截。危难时候,曹宁宁来到她的身边保护她。
而另一方面,刘百田不争气的小儿子得知消息后开始和刘百田打财产官司,要分他一半身家。后来刘百田才知道,原来小儿子后面有人力挺他,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刑满释放的何四季。
何四季遇上贵人发达了,回来想报复刘百田,于是支持小儿子搞家变。 何四季其实时日不多,由于他脑部患有疾病,医生告诉他最多活不过一年,何四季没挺到官司打完就走了。
死后有人将何四季的一本“死亡日记”交给了刘嘻哈,里面是何四季得知自己得了绝症之后写的一些东西。里面写到当年他坐牢,刘嘻哈为他求情,他十分感动。
何四季虽然死了,但官司仍在继续,小说没写结果。 刘嘻哈与曹宁宁分居十年的生活,已经让曹宁宁吉他的母亲不可忍受。
加上刘家因财产纠纷社会形象大大损伤。曹母更加觉得这段婚姻放弃也无所谓,于是要求曹宁宁离婚。曹宁宁在与刘嘻哈开车去离婚的路上,问刘嘻哈为什么不相信他和前女友没事?
刘嘻哈说她早知道他俩没事,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心里一直爱着一个人。……我愿意用一生去忘记他……”。然后曹宁宁在盖离婚章的最后关头拉着刘嘻哈跑了,他说“我相信你会忘记他”,然后给了刘嘻哈一个大大的拥抱。
故事就这么多,你觉得刘嘻哈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如果说她爱的那个人是苏光夏,那不过是一段从来没有开始过的恋情,两个人什么都没有过,我不觉得可以让一个女人十年甚至一生刻骨铭心。
如果说爱的那个人是何四季,就更不可能了。一个中专水平的男保姆,当年在他们家两个人就聊过一次天。她都对他没什么印象!在我看来,刘嘻哈帮他纯属好心,而何四季当年不仅不敢爱也不懂爱,他当年只知道好好工作,挣钱寄回老家。
那么这十年究竟是为什么?本人觉得,刘嘻哈既然是因为一个“交易”而答应婚事,在她得知被骗后,便觉得这笔交易已经失去意义,刚好半路杀出个前女友杀,借题发挥罢了。
这十年只是她自己在蜕变,她在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重新感悟人生!“要用一生去忘记”,不是忘记某个人,而是她之前的浮华生活中的一幕幕她曾经不理解但又的确发生过的悲剧。
这个故事倒底哪点符合封面那句话——“唯一好的恋情,便是没来得及发生的那种”?作者不是牵强附会就是神经错乱!不过本mo倒是很喜欢曹宁宁这个角色,他是不轻易放弃感情的男人,大度且专一。
这种优良品种在富家公子中的确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