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核意见撤销复查后该怎么办?
2021-08-24
初查、复查、复核是信访工作的“三级程序”,也就是说,信访人上访,受理单位经初查后作出答复意见,如信访人对此意见不服,复查30日内可向其上一级信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可在30日内再向复查的上一级信访部门申请复核。
信访复核意见为撤销复查答复意见,说明上一级复核部门不认可复查单位的复查意见,会向复查部门下达重新调查意见书(内部文书),责成复查部门重新作出调查,答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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