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重点单位包括哪些?
2021-05-15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和重大活动;

  (二)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机场、口岸、公共交通工具、幼儿园、学校、医院、市场、商场、广场以及餐饮、住宿、旅游、娱乐场所;

  (三)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食品、药品、水、能源资源、金融、广播电视、电信、互联网、交通运输等行业有关单位、设施、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

  (四)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以及制爆原料等危险品,核材料、核设施、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购买、使用单位;

  (五)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建筑物、建设工程;

  (六)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

  (七)监狱和看守所;

  (八)重要国家机关和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储存单位;

  (九)驻外外交机构特别是驻战乱或者恐怖袭击多发国家、地区的外交机构;

  (十)其他可能受恐怖活动威胁的重大目标。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