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进、出公司的所有物资和产品,能满足公司产品生产和顾客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控制。实行PMC仓库的基本原则
.1 .按照“产品防护控制程序QP-012”和仓库管理制度要求负责仓库物资的管理。
2. 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做好各类原材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每年6月和12月)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必须定期(每月数据截止日)对每种原材物料的库存数进行核对。
.3. 必须严格按仓库MIS_INV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管理员对当日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完成后必须及时录入仓库MIS_INV管理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仓库MIS_INV管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及时登记原材物料卡并与仓库MIS_INV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原料仓库与物料仓库分别在各自的MIS_INV管理系统录入。
4. 物资入仓时如遇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以不含税价作为入仓金额计算;遇收到普通发票的应以普通发票标注的金额作为入仓金额。
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5. 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6. 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发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30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7.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需报废处理的(按3.9执行),必须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8. 物品进仓必须凭供应人员编制的、经审核后的《采购单》及由技术部编写的《验收标准》进行核对,验证合格后,填写收料单方可进仓。
收料单需附有购货发票或供方送货单。如暂时没有发票的要估价填写进仓单,仓库管理员认真验收,逐一核对物品进仓。
.9.原材料的转让审批手续
9.1由于业务关系需要和调整积压处理物品调出转让, 由需方或个人写出理由原因,经供应部核对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内务部开发票转让,仓库根据发票名称、规格、数量发货。
9.2专项工程的各种物料,备件应由该工程负责人,负责做好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领用(包括自制设备及安装设备)。
9.3委托加工材料及配件
9.3.1需在公司外加工的,计划审批手续完成后,先由经手人领出物料发外加工,加工后送回仓库,再由使用者领出使用。
9.3.2在公司加工自制的,先由加工部门领用,加工后按工件所耗用材料填写用料单,将用料单同工件一齐退回仓库,由使用者办理领用。
9.3.3发外加工工件(如模具),完工后一律要办进仓手续,然后再领用。
10. 残损物品报亏手续
原料、物料由于购进或堆放亏损或某些物品存放时间长腐烂,易碎品打烂,每月由仓库填报残损报亏表,写出理由上报一式三份,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核实签名,一份交内务部、一份交财务、一份仓库自存。
有关仓库的账册、报表、格式要求,由财务部协同制订,能够与财务及统计的要求一致。
11.闲置物品报废的审批程序
原料、物料由于存放时间过长或生产结构改变而不适用的闲置物品,其报废审批程序为:综合管理部定期发出清理报废闲置物品的通知→各部门/车间按通知要求列出闲置物品清单→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办统一交内务部、技术部、品管部、财务部审核→各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呈交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意见统一处理闲置物品。
12. 仓库管理员应对产品做好防火、防腐蚀、防污染、防潮、防超期及损坏等工作。
13. 仓库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按照ISO9001标准要求和定置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