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警察大队与森林公安局有何区别?
2019-06-25

一、级别不同:

1、森林公安局行使县级职权,是县团级,一般是副局正处级待遇,但受林业局领导。

2、森林警察大队,是县公安局(乡科级正职)下属单位,和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一个级别,是股所级内设机构。

二、所属部门不同

1、 森林警察,又称林业警察,为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双重领导。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

2、森林公安(武警大队,营级建制),属于武装警察部队的一种,非人民警察,森林武警属于现役部队。属于公安局和武警支队双重领导,因此也常见,挂“森林派出所”和“森林公安警察大队”两个牌子”。

三、工作职责不同

1、森林警察的职责是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2、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责是以森林防火灭火、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为中心任务

扩展资料

一、全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有森林公安机构6700多个,拥有近6万名警力。森林公安已经成为一支遍布全国林区、山区及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紧密相连的专业执法队伍。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监督查处特大森林案件;

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

2、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4、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警用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拔工作。

5、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本区社会治安动态。

6、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7、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

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

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9、制定并实施全国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国务院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10、承担林火监测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国火情动态,发布火灾信息。

11、指导全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承担与周边国家森林防火协定的履约工作。

12、指导、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森林防火、扑火业务工作。

13、领导森林火灾预报监测信息中心。

14、承担国家林业局检察院法院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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