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大案真凶是谁的?
2021-05-08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有人状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人处死。

“胡惟庸谋反案”很有戏剧性:一天,胡惟庸禀报朱元璋说他自己家的井中突然涌出甘甜的泉水,请皇帝去观赏。朱元璋欣然同意。

车驾刚出西华门,就被宦官云奇拦住,云奇紧张地手指胡宅。朱元璋幡然醒悟,登城望去,见胡府藏甲树刀。结果,胡惟庸反状败露,被立马处死。

《明律集解附例》卷十八“胡惟庸案”在事实上成了朱元璋镇压功臣的政治工具和借口。凡是对朱氏统治构成威胁的文武官员、大族地主,都被冠以“胡党”的罪名而被剪除。

甚至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即胡惟庸被杀十年之后,罪状又升级为“谋反”。朱元璋让亲信精心策划,唆使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无中生有地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往来勾结,串通谋反。

77岁的李善长及其一门70余人被杀。

“胡惟庸案”前后持续长达10年之久,株连杀戮者达3万余人,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因“胡党案”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禄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垧等一公、二十一侯。

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这样,秦汉以来运行了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

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胡惟庸案是对“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古训的最佳注脚。朱元璋把开国功臣几乎都杀光了,各级官吏人人自危,当时的京官每天早上入朝之前,总要与妻儿诀别,交代后事,傍晚回家时便合家欢庆,因为他们又多活了一天。

“蓝玉案”是“胡惟庸案”的继续。“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之内弟。

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出生入死,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十四年(1381年)封永昌侯。二十年任大将军,封凉国公。

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锦衣

卫告其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

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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