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有产权房回购流程?
2021-11-15

回购实施单位应当与购房人、同住人签订回购合同,协商确定回购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1、户籍已全部迁出;

2、购房贷款担保抵押权已注销;

3、水、电、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费用和物业服务费已结清;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腾空并移交房屋;

5、已履行区住房保障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且违规违约行为已改正;

6、回购实施单位取得回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购房人、同住人应当配合回购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回购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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