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辞职后原单位没有注销自己的证件怎么办?
2019-09-18

建议带上辞职报告的证明材料,向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

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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