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计大赛国赛获奖比例
2021-06-02

一、个人奖项

(一)作品奖项

1. 奖项等级

大赛个人奖项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

2. 奖项数量

(1)大赛奖项数称为获奖基数。获奖基数由一类区省级赛上推有效作品数、二类区省级赛的上推的有效作品数、省级直报赛区或相当于省级赛区(计算机音乐创作类)的上推作品数等四部分组成。

一类区院校指地处京、津、冀、晋、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渝、川、陕、港、澳、台等24个地方的院校。

二类区院校指地处蒙、桂、琼、贵、云、藏、甘、青、宁、新等10个地方的院校。

一类区(含跨省区赛)、省级直报国赛平台(赛区)、计算机音乐创作类(相当于省级赛区)比赛后,均按省级赛有效作品总数的40%上推到国赛。

二类区比赛后按省级赛有效作品总数的36%上推到国赛。

从省级上推到全国决赛,平均上推约占有效作品总数的38%(2015年与2015年前约为45%;2016年约43%)。

(2)获奖基数由上述四部分总数构成。

3. 大赛个人奖项的设置比例

(1)一等奖占有效参赛作品到决赛现场总数的7—10%。

(2)二等奖不少于占有效参赛作品到决赛现场总数的30%。

(3)三等奖不少于占有效参赛作品到决赛现场总数的50%。

(4)其它(优胜奖,或入围决赛奖,或无奖项)原则上不多于占到决赛现场作品总数的10-13%。

在入围决赛作品中,对出现国内一流水平的作品,将加设特等奖。

特等奖不占获奖基数的名额。

出于各种原因,在省级赛上推国赛的作品中,约有7%到不了决赛现场而自动放弃。因此,实际得奖作品率为参加省级赛有效作品总数的35%左右。

因此:

一等奖得奖率约为参加省级赛有效作品总数的2.4-3.5%。

二等奖得奖率约为参加省级赛有效作品总数的105%。

三等奖得奖率约为参加省级赛有效作品总数的17.5%。

其它(问题作品:含优胜奖、入围决赛奖、无奖项)约为参加省级赛有效作品总数的3.5-4.55%。

4..奖项归属

(1)各级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获奖证书颁发给每位作者和指导教师,奖牌只颁发给获奖单位。

(2)大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参加决赛的作品数量与质量,适量调整各奖项名额。

 

(二)指导教师奖

 

指导教师是组织大赛参赛作品的具体实施者。有着如下绩效之一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指导教师奖。

1.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不少于50件(含50件),可获得三级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30件(含30件)。

2.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不少于100件(含100件),可获得二级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60件(含60件)。

3.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不少于150件(含150件),可获得一级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100件(含100件)。

4.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不少于200件(含200件),可获得特级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150件(含150件)。

5.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不少于250件(含250件),可获得终身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200件(含200件)。

说明:

(1)若指导作品中发现一件违规作品,需在累计数中扣除10件,且不得获取高于二级指导教师奖

(2)若已获某等级奖项证书,因违规扣除作品累计数后不具备相应获奖证书,需撤销该奖项,追回该相应证书及相应奖励。

(3)具备同一级奖项条件,一人只能获得一次证书。

(4)获取指导教师奖者,有上台给获奖选手颁奖的荣誉。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不但是组织大赛参赛作品的具体实施者,而且对高质量作品的出现,往往有着特殊的贡献。有着如下绩效之一者可获得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

     1.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获得不少于5个(含5个)一等奖或1个特等奖者,可获得三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3个(含3个)一等奖。

2.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获得不少于10个(含10个)一等奖或2个特等奖者,可获得二级优秀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5个(含5个)一等奖。

3.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获得不少于15个(含15个)一等奖或3个特等奖者,可获得一级优秀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10个(含10个)一等奖。

4.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获得不少于20个(含20个)一等奖或4个特等奖者,可获得特级优秀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15个(含15个)一等奖。

5.指导参加国赛作品(跨年度)累计获得不少于25个(含25个)一等奖或5个特等奖者,可获得终身优秀指导教师奖。计算机音乐类的标准为不少于20个(含20个)一等奖。

说明:

(1)若指导作品中发现一件违规作品,需在累计数中扣除1个一等奖,且不得获取高于二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2)若已获某等级奖项证书,因违规扣除一等奖累计数后不具备相应获奖证书,需撤销该奖项,追回该相应证书及相应奖励。

(3)具备同一级奖项条件,一人只能获得一次证书。

(4)获取优秀指导教师奖者,有上台给获奖选手颁奖的荣誉。

(5)获取优秀指导教师奖者,享有从下届开始当国赛评委的权利。

 

二、集体奖项

可根据参赛实际情况对参赛或承办院校设立优秀组织奖及精神文明奖。

 

(一)优秀组织奖

1.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参赛队成绩优秀或承办赛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院校。

2.优秀组织奖颁发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如果某单位同时满足以下多项条件,一年中亦只授予一个优秀组织奖:

(1)在本届大赛全部赛区(指各国赛决赛区,不是指省级赛区;下同)累计获得1个或1个以上特等奖的单位。

(2)在本届大赛全部赛区累计获得3个或3个以上一等奖的单位。

(3)在本届大赛全部赛区累计获得8个或8个以上不低于二等奖(含二等奖)的单位。

(4)在本届大赛全部赛区累计获得12个或12个以上不低于三等奖(含三等奖)的单位。

(5)在本届大赛全部赛区累计获得不少于16个(含16个)各级奖项的单位。

(6)顺利完成大赛赛事(含报名、复赛评比及决赛评比等)的承办单位。

3.组织不少于50%院校参加省级赛的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的某省级赛组委会。

 

(二)精神文明奖

精神文明奖经单位或个人推荐,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审核确定。

 

(三)服务社会公益奖

针对给大赛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经单位或个人推荐,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审核确定,颁发服务社会公益奖。

 

说明:

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服务社会公益奖只颁发奖牌给学校或企业单位,不发证书。

竞赛项目、承办院校及决赛时间 

决赛共组合为 6 个现场(视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政策,决赛参赛方式以决赛前颁发的信息为准):

 1. 软件应用与开发/数媒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元素(专业组) 承办单位:山东大学(山东省济南市) (8.1-8.5)

 2.微课与教学辅助 /数媒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元素 承办单位:阜阳师范大学(安徽省阜阳市) (8.6-8.10)

 3. 信息可视化设计/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 承办单位:三江学院(江苏省南京市) (8.11-8.15) 

4. 物联网应用/数媒动漫与微电影(专业组) 承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福建省福州市) (8.16-8.20)

 5. 大数据/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专业组) 承办单位:厦门大学(福建省厦门市) (8.21-8.25) 

6. 人工智能/数媒动漫与微电影/计算机音乐创作/计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 承办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音乐学院 实施单位(决赛现场): 浙江绍兴上虞 e 游小镇(浙江省绍兴市)(8.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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