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人员没有低保住院谁负责?
2021-09-24

一、“三无”人员:

所谓的“三无”患者,主要指流浪乞讨、五保户、弃婴及个别特困人群。包括以下几类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家属、无证件人员,这类患者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

无法定监护人、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

二、收治“三无

交通事故受伤的;“110”、派出所送来的;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

三、民政局是“三无”人员救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1、民政局是本行政区域内“三无”人员的救助认定与受理机关

2、符合“三无”人员救助认定条件的,经治医师及科室负责人可引导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三无”人员救助认定申请,并提交“三无”人员认救助定申请书;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居民代为提出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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