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2021-03-20
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付待遇标准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30号)和《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68号)文件规定,政策简介如下:
(一)基本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村级(含卫生服务站)达7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60%、一级和二级达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年。
2、特殊门诊待遇:建立慢病疾病门诊和重大疾病门诊保障制度。
3、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普通住院合规费用报销封顶线每人25万元/年,合规费用报销比例1级、2级、3级医疗机构分别达到77%、75%、60%。
(二)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7000元。分段赔付比例为7000元(不含7000元)-60000元60%,60001元-90000元65%,90001元以上70%。
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待遇继续按《贵阳市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执行。
(三)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待遇
省级层面确定的25种重大疾病实行定点救治,并按定(限)额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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