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是否要求会计信息简化缩略?
2021-09-14

《企业会计准则》第14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这条规定强调明了,不能等同简化缩略。

可理解性要求会计信息简明、易懂,能够简单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理解、准确掌握企业的情况。

根据可理解性要求,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理、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

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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