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
公元前280年(秦昭王二十七年)“使司马错发陇西……拔之。”(《史记·秦本纪》)这是陇西之名首次见于史籍。公元前272年置陇西郡,治所狄道(今临洮县),为陇西建郡之始。
谓之陇西,因在陇山(六盘山南段别称,为渭河平原和陇西高原之分界)以西而得名。
秦统一后
秦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全国为三十六郡,仍置陇西郡,治所未变。辖地相当于现在的兰州市、定西市、天水市、陇南地区一部和临夏一部的总和(《西汉政区地理》)。
为当时右拒西羌、左护咸阳之要郡,兵家必争之要地。
两汉时期
实行州、郡、县三级建制,陇西郡(治所仍在狄道)属凉州刺史部。至安帝五年(公元111年),因羌人多次起义,兵入狄道,便移陇西郡治于襄武(今陇西县),又于公元128年还治狄道。
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陇西郡治由狄道迁至襄武。秦、汉时的陇西郡,包括六盘山以西、黄河以南的广大地区。期间,朝代虽有更替,辖地虽有增缩,治所虽有移动,可郡名未变,建制未变,治所(基本)未变。
也就是说,陇西郡治在狄道,凡492年(实475年)。
魏晋以后
从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五代,历北宋、南宋和与之并存的金、辽二国,直至元、明、清三朝,近1700年间,在今陇西县境内,一直存二三级政区建置。
元时,实行中书省、路、州(府) 、县四级建制,改金国陕西西路巩昌总帅府为巩昌路便宜都总帅府,实行政军合治,统督巩昌、临洮、平凉、庆阳、隆庆(今四川剑阁)五府,秦(天水) 、陇(陇西) 、兰(兰州)、阶(武都)、利(四川广元)、巴(四川巴中)、龙(四川江油)、沔(陕西沔县) 、邠(陕西邠县)等二十七州。
明朝实行布政使司、府(州) 、县(州)、三级政区,巩昌府属陕西布政使司,领有三州、十四县。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分陕西为左、右布政使司,以右布政使司驻巩昌,辖巩昌、临洮、平凉、庆阳四府、九州、二十八县。
1667年改右布政使司为巩昌布政使司,行一级政区,为首次建省,系甘肃省会之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