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颗粒剂性状及操作要求?
2021-05-13
外观性状:颗粒剂成品外观应干燥,颗粒大小均匀,色泽一致,具一定硬度,无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
2.水分: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5.0%.
3.粒度:不能通过1号筛和能通过4号筛的颗粒和粉末总和,不得超过8.0%.
4.溶化性:可溶性颗粒剂用热水冲服时应全部溶化,只允许有轻微浑浊;混悬性颗粒剂应能混悬均匀,并不得有焦屑等异物;
泡腾性颗粒剂加水后应立即产生二氧化碳气体并呈泡腾状。
5.其他:装量差异、微生物限度等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