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机话费报销制度 为了便于工作和业务联系,又利于控制通讯费支出、简化报销手续,特制定本制度。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
二、手机话费报销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 参照公司标准(实报实销) 生产部长、业务部长、企管部长、财务部长、供应部长 200,限额报销 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前台主管 100,限额报销 销售顾问 80,限额报销 行政文员、出纳、内勤(销售、服务) 30,限额报销 三、手机话费的具体报销办法: 1、手机话费的报销实行“实用实报”制(必须采用移动号码并且需要进入公司V网),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岗位报销标准”所规定的金额,月电话费超出规定报销额度的员工,其超出部分的话费自行承担。
2、报销话费时,员工必须打印出实际缴费清单交公司财务部审批并由主管签字交财务部存档
,财务部方可报销该笔费用。四、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条件 所有享受话费报销人员的手机全天必须保持通话畅通,不能无故关机。
公司任一员工在上述时间段内拨打享受话费报销人员的手机,不接听或半小时不回复者即视为无故关机。无故关机每月达三次取消当月的话费报销。
4、公司为其报销的手机话费仅限于员工对外必要的电话联系费用,严禁拨打各类声讯电话(即利用手机话费进行购物、上网看电影、打游戏、听音乐等),一经公司查实有上述行为者,取消本人的话费报销资格并罚款100至1000元。
5、员工在试用期间不予报销手机话费。6、公司要求员工加入公司V网,加入后公司报销5元彩铃费用。五、特别提示 1、如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人员发生部门调动或职位调整,行政部将从变动后的次月起,按照该人员新的岗位话费规定为其调整手机话费的最高报销额度。
2、个别员工因工作的需要,确实需调整手机话费的报销额度时,则应到公司行政部填写“话费调整申请表”,由行政部将该申请表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室存档
后,方可于次月进行调整。3、对于按照规定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人员,限制手机号码的变更,如手机遗失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号码,需及时报公司行政部。
六、生效 本规定自2012年 月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