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执业药师
官方公告:关于北京地区 2026 年度执业药师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考试介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性质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属于职业准入性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
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目的
加强对执业药师职业准入控制整理,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以保证药品和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执业范围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报考费用
每人每科51元
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本人登录北京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操作,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实填报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条件
一、属地: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二、身份:中国公民或获准境内就业外籍人员;三、考全科条件:1.药学/中药学大专,岗位满4年;2.本科学士,满2年;3.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满1年;4.博士无年限;相关专业年限加1年;四、免二科:符合全科条件且取得对应药学/中药学高级职称且在岗,高级职称报考截止日前取得;五、年限计算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未毕业不计入年限,学历为国家承认正规学历
准考证打印程序
已成功缴费考生,在规定打印时段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打印须知
考场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批次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准考证要求赴考
考试时间
26年10月31日 - 11月01日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6年10月31日 | 08:30 - 10:00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26年10月31日 | 10:40 - 12:10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26年10月31日 | 14:30 - 16:00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 26年10月31日 | 16:40 - 18:10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 26年11月01日 | 08:30 - 10:00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26年11月01日 | 10:40 - 12:10 |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批次) |
| 26年11月01日 | 14:30 - 16:00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26年11月01日 | 16:40 - 18:10 |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二批次) |
考试题型
客观题,每科目试卷100题,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
电子化考试(机考)
考试大纲
查询时间
预计11月下旬
合格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中有说明:自2021年度起,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注意:执业药师考试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即60分合格!
成绩管理
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