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执业药师

考试时间: 26年10月31日 - 11月01日
报名时间: 2026年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成绩公布: 2026年12月中旬
执业药师。
官方公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考试介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性质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属于职业准入性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

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目的

加强对执业药师职业准入控制整理,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以保证药品和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执业范围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考试报名

  • 2026年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报名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缴费时间

  • 2026年8月7日9:00-8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

  • 2026年10月27日9:00—10月30日17:00
准考证打印: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考费用

每人每科61元

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条件: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工作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程序

报考人员须在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点击"准考证打印"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任务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

准考证打印须知

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26年10月31日 - 11月01日

无学段(机试)
日期 时间 科目
26年10月31日 08:30 - 10:0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6年10月31日 10:40 - 12:1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6年10月31日 14:30 - 16:00 药学专业知识(一)
26年10月31日 16:40 - 18:10 药学专业知识(二)
26年11月01日 08:30 - 10:0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6年11月01日 10:40 - 12:10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批次)
26年11月01日 14:30 - 16:0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6年11月01日 16:40 - 18:10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二批次)

考试题型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自2025年起,各科目试卷题量调整为10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调整为90分钟

考试方式

电子化考试(机考)

考试大纲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九版·2026)

查询时间

2026年12月中旬

查询时间

  • 2026年12月中旬
查询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证书领取

  • 以当地通知为准
查询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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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