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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
报考方式
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考试时间
客观题9月12-13日,主观题10月12日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6年09月12日 | 09:00 - 12:00 | 试卷一 |
| 26年09月12日 | 14:30 - 17:30 | 试卷二 |
| 26年09月13日 | 09:00 - 12:00 | 试卷一 |
| 26年09月13日 | 14:30 - 17:30 | 试卷二 |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6年04月29日 | 09:00 - 13:00 | 主观题 |
考试大纲
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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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