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官方公告:关于2026年度兵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考试介绍
2000年,原人事部、原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
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卫生系列医、药、护、技各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考试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
随后,原卫生部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和《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报名政策及考试相关规定。
根据文件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报考费用
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
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1.初级
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2.中级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下)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团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三个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6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对未列入目录的卫生管理 、中西医结合等专业,仍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根据兵团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国家线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通过兵团分数线的考试成绩不进行滚动管理。
(九)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由兵团各级卫生健康委负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配合并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等考务工作。
准考证打印程序
考生于2026年4月1日-26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须知
考生于2026年4月1日-26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4月11、12、18、19、25、26日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6年04月11日 | 09:00 - 11:00 | 基础知识 |
| 26年04月11日 | 14:00 - 16:00 | 相关专业知识 |
| 26年04月12日 | 09:00 - 11:00 | 专业知识 |
| 26年04月12日 | 14:00 - 16:00 | 专业实践能力 |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08:30 - 10:00 | 基础知识 | |
| 10:45 - 12:15 | 相关专业知识 | |
| 14:00 - 15:30 | 专业知识 | |
| 16:15 - 17:45 | 专业实践能力 |
考试方式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查询时间
考后两个月内
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国家分数线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通过疆内分数线考试成绩不进行滚动管理。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