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2021-06-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外国人“非法居留”:

(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

(二)超过临时入境手续规定的停留期限停留的;

(三)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四)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五)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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