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长春中考录取工作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录取原则
(1)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中考成绩、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在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中考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认定结果择优录取。
(3)不得重复录取。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的录取。
2.录取办法
(1)确定最低控制线
依据普通高中和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确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
(2)分批次录取,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按照先录取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再录取普通高中,最后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组织录取工作。
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采取提前批次录取,招生计划及范围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需面试的专业,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高级中等学校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一个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能一次性录满的一次性完成,公布录取结果;未能一次性录满的学校的剩余计划,列入该校征集计划,进行一次性网上征集、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各批次征集志愿和补录在本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后进行,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征集志愿及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招生信息及时通过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每个批次征集志愿设三个志愿栏,均属平行志愿。其中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9日,第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1日,第三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3日。
中高职贯通培养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5日。
征集志愿分统招征集志愿和自费征集志愿。通过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征集计划、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招生考试机构、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不再打印志愿信息表,以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为准。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