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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26年09月12日 - 09月13日
报名时间: 6月17日至6月23日
成绩公布: 11月中旬

城乡规划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官方公告:关于北京地区 2026 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考试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总结原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自2017年5月22日起实施。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2019年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划归自然资源部,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转归自然资源部负责。

考试性质

城乡规划师考试为执业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乡规划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制度,包括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以及统一组织。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考试目的

城乡规划师考查规划原理、管理与法规、相关知识及实务等方面的理解与运用,通过考试并经注册后,可成为一名合格的注册城市规划师,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

执业范围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

考试报名

  • 6月17日至6月23日
报名入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缴费时间

  • 6月17日—6月26日
缴费时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准考证打印

  • 9月8日—13日
准考证打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报考费用

本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8 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2 元。

报考方式

网络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 4 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 3 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 2 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 1 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满1 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参加 3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符合上述(一)第 5、6 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报名条件中所指的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包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监管工作。
3.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准考证打印须知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6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3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26年09月12日 - 09月13日

未命名阶段
日期 时间 科目
26年09月12日 09:00 - 11:30 城乡规划原理
26年09月12日 14:00 - 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26年09月13日 09:00 - 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26年09月13日 14:00 - 17:00 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题型

《城乡规划原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考查城乡规划管理和法规条文的

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

查询时间

11月中旬

成绩查询

  • 11月中旬
查询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证书领取

  • 成绩公布后2个月
查询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暂无备考资料

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