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选调生考试是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选拔性考试,旨在从高等院校中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考试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类型:选调生考试分为定向选调和非定向选调两类。
定向选调主要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高校中的特定专业招录,对院校要求较高;非定向选调则对学校要求相对宽松,统招本科同学即可报考。
考试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各省市通常在每年9月至次年3月期间集中发布招录公告并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笔试科目通常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部分省份定向选调考试可能只考一张综合试卷。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性质
选调生考试属于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种特殊类型,录用后直接为公务员编制。但与普通公务员考试相比,具有以下性质特点: 选拔性更强:选调生考试报名条件更为严格,本科生大部分省份要求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个条件,研究生条件可酌情放宽。
这使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相对较少,竞争压力相对低于国考和省考。定向培养性: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
这一性质决定了选调生的培养和管理模式与普通公务员有所不同。基层导向性:考试选拔的毕业生必须到基层工作锻炼,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考试目的
选调生考试的核心目的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选调生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我国干部队伍中,许多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和相当一部分高级党政干部都是选调生出身,组织部门一直把选调生工作视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
2. 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输送高素质工作人员 通过选拔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使其熟悉基层情况、积累工作经验,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具备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工作人员。
3.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 选调生制度旨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培养储备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通过从高等院校选拔优秀毕业生,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4.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选调生政策释放了“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去锻炼成长,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新机制
缴费
- 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16∶00
打印准考证
- 11月13日至11月14日
报考费用
免费
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报考法院系统、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巡视机构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大学本科、研究生均须为法律类专业;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省司法厅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须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报考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试时间
11月15日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5年11月15日 | - | 素质测试笔试 |
考试方式
笔试、面试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