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选调
官方公告:浙江省机关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考试介绍
选调生考试是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选拔性考试,旨在从高等院校中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考试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类型:选调生考试分为定向选调和非定向选调两类。
定向选调主要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高校中的特定专业招录,对院校要求较高;非定向选调则对学校要求相对宽松,统招本科同学即可报考。
考试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各省市通常在每年9月至次年3月期间集中发布招录公告并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笔试科目通常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部分省份定向选调考试可能只考一张综合试卷。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性质
选调生考试属于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种特殊类型,录用后直接为公务员编制。但与普通公务员考试相比,具有以下性质特点: 选拔性更强:选调生考试报名条件更为严格,本科生大部分省份要求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个条件,研究生条件可酌情放宽。
这使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相对较少,竞争压力相对低于国考和省考。定向培养性: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
这一性质决定了选调生的培养和管理模式与普通公务员有所不同。基层导向性:考试选拔的毕业生必须到基层工作锻炼,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考试目的
选调生考试的核心目的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选调生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我国干部队伍中,许多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和相当一部分高级党政干部都是选调生出身,组织部门一直把选调生工作视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
2. 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输送高素质工作人员 通过选拔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使其熟悉基层情况、积累工作经验,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具备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工作人员。
3.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 选调生制度旨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培养储备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通过从高等院校选拔优秀毕业生,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4.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选调生政策释放了“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去锻炼成长,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新机制
报考费用
免费
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
报考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遴选范围:
(1)省级遴选单位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2)市级遴选单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市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
(4)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 选调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
(1)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要求省内相关单位人员,中央在浙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考;
(2)报考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要求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相关单位人员,中央或省属在该设区市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3)报考山区海岛县以及衢州、舟山、丽水市本级机关单位的,除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外,其他省内相关单位和中央在浙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2.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职位的,要求为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层次人员;报考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职位的,要求为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层次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报考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要求为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报考职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除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准考证打印程序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预计2026年12月6日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6年12月06日 | 09:00 - 12:00 | 专业能力测 |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 | 专业能力测试 |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