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选调生考试是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选拔性考试,旨在从高等院校中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考试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类型:选调生考试分为定向选调和非定向选调两类。
定向选调主要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高校中的特定专业招录,对院校要求较高;非定向选调则对学校要求相对宽松,统招本科同学即可报考。
考试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各省市通常在每年9月至次年3月期间集中发布招录公告并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笔试科目通常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部分省份定向选调考试可能只考一张综合试卷。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性质
选调生考试属于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种特殊类型,录用后直接为公务员编制。但与普通公务员考试相比,具有以下性质特点: 选拔性更强:选调生考试报名条件更为严格,本科生大部分省份要求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个条件,研究生条件可酌情放宽。
这使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相对较少,竞争压力相对低于国考和省考。定向培养性: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
这一性质决定了选调生的培养和管理模式与普通公务员有所不同。基层导向性:考试选拔的毕业生必须到基层工作锻炼,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
考试目的
选调生考试的核心目的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选调生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我国干部队伍中,许多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和相当一部分高级党政干部都是选调生出身,组织部门一直把选调生工作视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
2. 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输送高素质工作人员 通过选拔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使其熟悉基层情况、积累工作经验,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具备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工作人员。
3.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 选调生制度旨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培养储备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通过从高等院校选拔优秀毕业生,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4.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选调生政策释放了“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去锻炼成长,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新机制
缴费
- 10月21日18:00前
报考费用
免费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9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 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 报考政法、数字信息、财经、城市建设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方向不限专业;
7.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9.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其他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2.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此外,华东政法大学等22所本市高校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 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考试时间
11月1日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5年11月01日 | -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 25年11月01日 | - | 申论 |
考试方式
笔试、面试
查询时间
11月19日
合格标准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选调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职位报名人选。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