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公务员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简单来说,这是公务员队伍内部的“二次择优”制度创新,旨在建立纵向跨机关层级、横向跨部门(系统)的交错式选人用人渠道。
从历史渊源看,“遴选”一词古已有之,王安石《辞男雱说书札子》、陆游《代乞分兵取山东札子》等文献均有用例,唐代就已有太子僚属遴选制度。
现代公务员公开遴选制度则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行。
考试性质
1. 平级调动,而非升职选拔 遴选考试的核心性质是平级调动,意味着考生的现任职位与遴选职位相当,考试带来的主要是工作单位的变化,而非职位的直接升迁。这与公选(公开选拔)考试不同,公选考试的性质是升职选拔,要求担任相应领导职位达到一定年限。
2. 竞争性转任 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属于竞争性选拔。遴选过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值得注意的是,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阶段将采取差额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人岗匹配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比选。
3. 面向基层的选拔渠道 遴选的重要目的在于解决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队伍来源单一、经历简单等问题,建立一条基层公务员的选拔培养链。通过遴选,乡镇(街道)公务员可以直接到中央任职,实现五级连跳。这有效畅通了基层公务员的“上行通道”,从干部结构上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报考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考条件
1. 遴选范围:
(1)省级遴选单位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2)市级遴选单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市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
(4)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试时间
2025年12月6日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25年12月06日 | 09:00 - 12:00 | 公共科目+专业能力测试 |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备考资料
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备考资料,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
备考建议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
- 系统学习教材:以官方教材为主,系统学习各章节内容
- 强化真题练习: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难度
- 参加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 关注考试动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考试通知和政策变化